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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舟所邵汉军、沈晨翔律师出庭为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祥荣辩护

点击数:1276    更新时间:2019/12/27    收藏此页

2019年12月27日上午,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浙江省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陈祥荣受贿一案,震舟所邵汉军、沈晨翔律师作为辩护人,依法出庭履行辩护职责。

本案是至今舟山市审理的受贿数额****的案件,也是浙江省厅级职务犯罪中第一例认罪认罚案件。浙江省舟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0年至2018年间,被告人陈祥荣利用担任临海市委组织部长、市委副书记,台州市椒江区区长、区委书记,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职务便利,收受有关人员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28.73948万元。2019年1月8日,陈祥荣主动到浙江省监察委员会投案,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并已退缴了全部赃款赃物。

庭审过程中,两位辩护人围绕部分受贿数额的计算方法及多项法定、酌定的从轻、减轻量刑情节提出辩护意见,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震舟所一直致力于承办案件多元化辩护,在业务开展、团队建设、服务成效等方面均有较好口碑。邵汉军律师具备丰富的刑辩实务经验,在刚结束的舟山市“名优专业律师”评选活动中荣获“刑事专业名优专业律师”,沈晨翔律师曾获公诉人律师控辩大赛优秀辩手。震舟所将秉承专业、勤勉原则、专注于每一个案件,努力依法维护每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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