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汉军,1964年出生,华东政法大学法律本科,浙江震舟律师事务所主任, 浙江省优秀律师,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先进个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中国名山名寺佛教法律研讨论坛发起人;并获“第四届百名优秀人物”称号,现任舟山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组成员,舟山市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舟山市人民政府法律助手,浙江省刑辩讲师团讲师,浙江省律师协会监事会监事,舟山市律师协会第一届监事会监事长。1999年被选派在美国莫虎律师事务所、加拿大潘·贺律师事务所交流学习,2001年赴德国进行BOT项目的专业培训。有多篇文章在《律师与法制》刊物上发表,其中他所办的案例己被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公开发行的《浙江省经典刑事辩护案例选》一书入选。在原司法机关和多年的律师工作中积累了较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不仅在市内,而且被浙江省内的杭州、温州,以及上海市等外地当事人聘请其为律师。
邵汉军律师从事律师工作三十余年,先后担任中共舟山市委、舟山市人民政府、中共舟山市普陀区委员会、舟山市信访局、舟山市交通委员会、舟山市港航局、中国移动舟山公司、中国石油舟山公司、浙江省舟山连岛工程建设指挥部、舟山市六横大桥二期工程建设指挥部、舟山市引航站、舟山广播电视总台、普陀山管委会、舟山中学、浙江华业公司、世纪太平洋等行政机关、大型企业、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
邵汉军律师自执业以来,办理了多起在本市、省乃至全国也有较大影响的诉讼案件,涉及刑事、房地产、海商、行政、民商等各个领域,办理多起部级、厅级、处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近百余人;其中办结的很多案例在CCTV1《今日说法》、CCTV2《经济与法》、央视国际网、21世纪导报、《南方周末》、央视《现在播报》、《中国金融网》等有关单位和媒体上广泛报道,其代理的副部级领导干部受贿案、舟山连岛工程跨海大桥(及金塘大桥)被撞索赔二案、中国石油王某60万元受贿宣告无罪案、震惊全国的人民银行某支行严某行长“挪用2500万元发行基金、滥用职权”金融大案,以及我市著名水产企业与日本上市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近十亿元国际货物买卖案件等,都有着较大的社会影响并取得较好的满意效果。
邵汉军带领的震舟律所团队成功办理了浙江帅马服饰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破产案,成为我市第一次由律师事务所办理的大型企业破产案件的典型,获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与批示,办理了涉案近9亿元的船企破产重整特大案件。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被浙江省产权交易所选定为“浙江省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试点推荐人”、被浙江省破产协会授予省级破产管理人资格,被浙江省律师协会评为“浙江省服务经济建设突出贡献律师事务所”、“浙江省优秀律师事务所”、“五星级律师事务所”等荣誉称号;其带领的震舟所党支部被中共浙江省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浙江省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第二批“浙江省‘三强双进’基层党组织”;还被浙江省司法厅授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浙江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绩突出集体”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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